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



夫妻团聚移民也叫配偶团聚移民,是加拿大家庭担保移民中常见的一种移民类别,只要夫妻中有一方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,另一方就可以申请配偶移民。由于对申请人的要求极为简单,只要求证明是配偶关系,不要求学历,工作经验,语言能力或资金证明。移民人数占每年移民配额中家庭类移民配额的绝大多数( 70%- 80% )。
 
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的申请共分两个阶段:
 
第一阶段:担保人申请担保资格;
 
第二阶段:被担保的配偶申请永居身份。




成为担保人的条件
 
  • 担保人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定居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。如果担保人是公民,申请担保时可以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内;如果担保人是加拿大永居,申请担保时必须是定居在加拿大且申请期间不能出国。

  • 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;

  • 如果担保人是通过申请配偶或者同居伴侣担保而移民的,那么只有当担保人成为加拿大永居的时间满5年,才能担保其配偶或同居伴侣移民(即使在这5年期间,申请人已经入籍,仍旧受5年担保时间的限制;此条款只适用于2012年3月2号之后成为永居的担保人,在此之前的永居不受影响)

  • 如果担保人之前担保过配偶、伴侣移民,只有当他们成为永居3年后,担保人才可以重新担保其他人。

     

被担保人的说明
 
  • 被担保人可以是:配偶、事实婚姻伴侣和同居伴侣(spouse,common-law or conjugal partner)。

  • 可以担保同性婚姻伴侣,如果是在加拿大境外结婚,婚姻需要同时满足结婚国家和加拿大法律的要求;

  • 同性或异性的事实婚姻伴侣(Common-law partner)均被认可,需要证明双方同居12个月以上(允许短暂的商务旅行或探亲原因的分开);

  • 同性或异性的同居伴侣均(Conjugal partner)被认可,需要证明双方互相依赖彼此,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居住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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